衢州市本级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3.2)
劳动法规 2020-03-05 1451次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开始申报的通告》精神,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符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0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3086270、3085020。


衢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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