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示范基地补助公示
招聘指南 2019-09-09 1559次

根据衢州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的通知》(衢市人社职〔2018〕130号)规定,拟对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4所学校和巨化集团有限公司4家单位,发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6日起到9月12日止(共7天)。

4.联系电话:3086902


单位名称

资金用途

金额

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培训示范基地补助

50000.00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示范基地补助

50000.00

红五环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示范基地补助

50000.00

衢州杭甬变压器有限公司

培训示范基地补助

50000.00

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

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500000.00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50000.00

浙江化工技工学校

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50000.00

衢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实训基地补助

50000.00

合计

——

8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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